【原创研究】长缨在手缚苍龙--浅析全球三大金融中心的监管体系
来源: 苏泊尔产业资本-苏小禾日期:2020-02-23浏览量:1883
随着我国金融体量的日益增长及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不仅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而且使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也更加显现。根据英国智库Z/Yen和中国(深圳)CDI综合开发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2019年9月发布第26版),香港、上海保持领先,北京、深圳的排名均上升。为了进一步了解海外市场监管运作机制,苏泊尔产业资本将和大家一同去梳理全球三大金融中心--纽约、伦敦、香港的金融监管机构和治理方式。
路易斯安那大学教授Joseph R. Mason为欧洲议会的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将美国及其复杂的金融监管体系总结为三点:1. 首先,美国法律体系通常将金融监管仅限于(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无法根据根据公认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已发布财务报告理解的金融机构/产品(如年度报告或上市招股说明书)。这些机构被称为在经济上“信息不透明”。2. 其次,由于历史背景,在美国,社会对存款机构(商业银行,储蓄所和信用合作社)的监管更为严格,相比对证券市场和投资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重点是,大多数存托机构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在“信息上不透明”。3. 最后,美国存款机构的监管历来是针对某些类型的法人实体——美国法律所定义的银行,储蓄所和信用合作社——而不是那些实体的母公司,后者在1956年才被正式承认。这些母公司遵守美国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FHC或BHC)的组织形式,难以与其他国家的体系进行直接比较。在联邦政府层面已有数十个监管机构,另外纽约的金融市场和公司还受纽约州政府机构监管的监督。这些机构都有各自特定的职责范围,使它们在实现相似目标时可以相互独立行动。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是根据《1974年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建立的联邦期货交易监管机构,为保护公众免受大宗商品和金融期货及期权的出售有关的欺诈、操纵和滥用行为的侵害,并促进开放、有竞争力和财务上健全的期货和期权市场。CFTC调查并起诉商品欺诈,包括外汇计划、能源操纵和对冲基金欺诈,并与其他联邦和州级机构合作提起刑事诉讼和其他诉讼。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由《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建立,目的是促进抵押、信用卡和其他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主要职责包括:通过制定规则,监督公司并执行法律来根除不公平、欺骗性或滥用行为;强制执行禁止消费者金融歧视的法律;接受消费者投诉;加强金融教育;研究使用金融产品的消费者体验;监控金融市场对消费者的新风险。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由国会成立于1933年大萧条期间银行恐慌之后,目的是向小额存款人保证如果银行倒闭也不会损失自己的积蓄。FDIC负责为存款提供保险(个人账户最高25万美元)、检查和监督金融机构、破产管理(承担和处置破产银行的资产),是非联邦储备系统或国家特许的储蓄机构的成员的州级银行主要的联邦监管机构。此外,FDIC对几乎所有拥有FDIC保险的银行和储蓄机构(无论是联邦银行还是州级银行)具有广泛的管辖权。继1907年大恐慌之后,美国于1913年成立了国家中央银行,为银行业提供稳定性。美联储体系主要由三个实体组成:理事会、12家联邦储备银行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负责监管美国的货币体系,并监督包括传统银行和银行集团的控股公司。从广义上讲,其任务是促进稳定的价格和经济增长。金融犯罪执法网成立于1990年, 其最初的任务是提供一个遍及整个政府的、多来源的情报和分析网络,以支持对国内和国际洗钱及其他金融犯罪的侦查,调查和起诉。2001年成为美国财政部的单位,如今FinCEN是财政部的主要机构之一,负责监督和实施预防和侦查洗钱的政策。FinCEN与金融界合作以阻止和发现洗钱活动,为执法部门提供情报和分析支持,并努力最大程度地增强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1970独立于美国农业信贷管理局,国家信用社管理局是所有获得联邦保险的信用合作社安全性和健全性监管机构,包括所有联邦信用合作社和大部分州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是会员制的金融合作社,必须是非营利性机构。NCUA管理着中央流动资金设施(信用合作社的最后贷款人)和国家信用社股份保险基金(为信用社的存款保险),也负责处理失败的信用社。货币主计长办公室成立于1863年,是美国财政部的独立部门,负责对所有国家银行,联邦储蓄协会以及外国银行的联邦分支机构和机构进行章程、监管和监督。OCC的负责人,货币主计长,也是FDIC的董事会成员。机构具有检查权力执行OCC对国家特许银行的安全性和健全性的责任。强大的执行权可以发出停止和终止命令以及撤销联邦银行宪章的能力。《多德-弗兰克法案》将OTS并入OCC后,OCC成为联邦特许储蓄机构的主要监管者。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历史可追溯至1793年。1929年股市崩盘后,SEC于1934年作为独立机构成立,以执行新制定的联邦证券法。证监会负责监督证券界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商、投资顾问和共同基金。向公众出售证券(股票和债券)的公司必须在SEC进行注册。SEC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从而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或公司渎职的侵害。证监会的细分部门专注于监管:公司融资、交易和市场、投资管理以及执行。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管理资产超过1.5亿美元的私人顾问,包括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必须在SEC进行注册,但享有其他豁免。财政部最初是专门为管理政府收入而创建的(而美联储则负责支付),现已发展为涵盖几种不同的职责:建议并影响财政政策;监管美国的进出口;收取美国的所有收入,包括税收;设计和铸造所有美国货币。纽约州金融服务部的任务是改革纽约的金融服务法规以跟上这些行业的快速动态发展,防范金融危机并保护消费者和市场免受欺诈。NYSDFS监督和监管大约1,500家资产总额超过2.6万亿美元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以及1,400多家资产超过4.7万亿美元的保险公司的活动。其中包括130多家人寿保险公司、1300家财产/伤亡保险公司、约100家健康保险公司和管理式护理组织以及30万个人保险执照持有者、122家国有特许银行、80家外国分支机构、10家外国代理机构、14个信用合作社、13个信用评级机构、近400家持牌金融服务公司以及9600多家抵押贷款发起人和服务商。除政府组织外,与SEC或CFTC注册的SRO机构(自律监管组织)也是美国金融监管系统的重要部分,有权创建和执行独立的行业和专业法规与标准。其中一种特别重要的SRO类型是标准制定机构。多数证券或期货市场参与者必须注册并符合专业行为和资格标准。SEC和CFTC已将其中许多职能委托给官方标准制定机构,例如:金融业监管局成立于2007年,通过前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执行部门与北方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的合并组成,任务是为经纪人和交易商制定并执行规则,并检查其是否合规。FINRA,通过确保经纪交易行业公平公正地运作来保护美国的投资者,监督全美超过634,000多名经纪人,每天分析数十亿市场事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督下,FINRA的职责包括:编写并执行规则,以规范美国所有注册经纪-经销商公司和注册经纪的道德行为;检查公司是否遵守这些规则;促进市场透明度;和教育投资者。监管职责外,FINRA负责管理证券从业人员必须通过的资格考试,例如,系列7普通证券代表资格考试和系列3国家商品期货考试。市证券规则制定委员会是根据《1975年证券法修正案》创建的SRO,也是弗吉尼亚州的一家非股份制公司。MSRB为市证券市场中的市政顾问和交易商制定规则;对市政市场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和继续教育;并为SEC和其他机构提供遵守和执行MSRB规则的指南。1981年由CFTC指定为注册期货协会,国家期货协会制定并执行期货市场规则、要求注册、并对一系列衍生品市场参与者(包括期货委员会商人、商品池经营者和商品交易顾问)进行健康检查。
1919年成立于堪萨斯州,北美证券管理人协会代表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州和省级证券监管机构,任务是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NASAA成员是最接近北美当地社区、小型企业和投资大众的监管机构,致力于保护投资咨询或证券客户免受欺诈和滥用、进行投资者教育、通过既定的监管框架提供指导和帮助,作为在联邦、州/省和行业各级运作的补充监管体系的一部分。
备注:部分名词翻译非正式。拓展阅读可参考宏观经济政策专家Marc Labonte于2017年为美国国会研究处写的美国金融监管框架概述。
即便BREXIT带来的不确定性,伦敦依然稳居GFCI第二名。英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简单分为属于中央银行的机构与独立的机构。
成立于1694年,英格兰银行起初是一家私人银行,担任政府银行家的责任。1946年银行国有化,成为英国的中央银行。银行的职能是确保英国拥有安全的货币、稳定的价格、安全可靠的银行以及稳定的金融体系。在2007-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英政府决定进行大规模的监管改革。《2012年金融服务法》在英格兰银行成立独立的金融政策委员会(FPC);建立了新的银行附属审慎监管机构:审慎监管局(PRA);为英格兰银行制定了新的职责:监督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提供商。英格兰银行金融政策委员会识别、监控并采取行动以消除或减少系统性风险,为保护和增强英国金融系统的适应力。FPC成立于2013年,是新监管体系的一部分,任务是改善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稳定性。审慎监管局是约1500家银行、建筑协会、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和主要投资公司的审慎监管者。作为审慎的监管者,它的总体目标是提高其所监管公司的安全性和稳健性。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英国的金融服务业,作用包括保护消费者、保持行业稳定以及促进金融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健康竞争。成立于2013年,金融行为监管局接管前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行为和审慎监管责任,负责对从事金融服务活动的公司和个人进行授权、监和采取必要的行动,是英国59,000家金融服务公司和金融市场的行为监管者,也是其中18,000多家公司的审慎监管者。FCA有权就英国的金融服务和英国的理赔管理服务执行欧盟和英国竞争法,针对不符合FCA标准的公司和个人采取广泛的执法权(刑事,民事和监管)以保护消费者。财务报告委员会监管审计师、会计师和精算师,并制定英国的公司治理和管理守则,为投资者和其他依赖公司报告、审计和高质量风险管理的人促进业务的透明度和诚信。FRC实施英国的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公司治理守则),该守则旨在增强对公司运营方式的信任,而Stewardship Code(尽职管理守则/受托管理者准则)则鼓励投资者积极参与所投资的公司。收购与合并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成立于1968年,其主要职能是发布和管理《城市收购与合并守则》以及监督和规范收购及其他本守则适用的事项。其主要目标是确保在收购要约中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相关金融资格认证机构:CISI(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CISI是证券、投资、财富和财务规划专业人士的领先专业机构。由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于1992年组成,CISI的全球社区大约有45,000名会员,遍布100多个国家。CISI在运营、财富管理、合规/风险、资本市场/企业财务、财务规划和伊斯兰金融方面有基础、资格、高级和专业水平的学习途径,为从业人员提供了在所有金融服务领域实现核心能力并培养强大职业的机会。
香港的四家金融监管机构分别为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监管局、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证监会。
成立于1998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是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成立的法定机构。任务涵盖规范和监督私人管理的公积金计划;教育劳动人口有关退休储蓄的知识,以及强积金制度作为支持退休生活的支柱之一的作用;引导改进公积金计划,使其更有效,更友好,并更好地满足劳动人口的需求。负责监管和监督强制性公积金(MPF)计划和职业退休(ORSO)计划的运作。香港金融管理局是香港的中央银行机构,成立于1993年,由外汇基金办公室和银行业专员办公室合并组成。金管局的四个主要职能是:在联系汇率制度的框架内保持货币稳定;促进包括银行系统在内的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帮助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包括维持和发展香港的金融基础设施;管理外汇基金。保险业监督于2015年成立,是独立于政府的新保险监管机构。其成立的目的是使监管基础设施现代化,以促进香港保险业的稳定发展,为保单持有人提供更好的保护,并遵守国际保险监督协会的要求,即保险监管机构在财务和运营上均应具备独立于政府和行业。IA的主要职能是对保险业进行监管和监督,以促进保险业的总体稳定并保护现有和潜在的保单持有人。IA在2017年接管了当时的政府部门保险专员办公室的监管职能,并开始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并于2019年9月接管三个自律组织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分别是香港保险业联会,香港保险经纪联合会和专业保险经纪协会成立的保险代理人注册委员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 1989 年成立,以回应1987年的股市崩盘。其调查、纠正和纪律处分的权力来自《证券和期货条例》(SFO)和附属法例,运作独立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费主要来自交易征费和牌照费用。作为负责监管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法定机构,证监会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向进行受证监会规管的活动的中介人(例如经济行、投资顾问及基金经理)发牌及予以监管。除非符合豁免条件,需持牌进行的活动类别如下:证监会近年加强了对私募股权管理人的发牌要求,相关的机构及负责人应就1、4、9类受规管活动获发牌或注册。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政策制定者一直试图通过在国际和国内两级实施一系列金融改革来应对经济频繁出现的新挑战。随着当今的监管环境日益多变和复杂,金融监管机构的数量和职能的不断扩张,事实上加大了我们学习的难度。而三大金融中心的监管系统最为成熟也最具影响力。上述的梳理和研究,对我们深入了解国际市场运行规律,做出投资决策,具有非常高的实际价值。